以人为本,注重可持续发展,使每个学生都能成功,让每一位教师都高度负责。有教无类,扬长避短,并促进每个学生坚持不懈的学习。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而实施,全面教育、科学教育,培养“四有新人”。教师是领导者,学生是教育主体,学校主要发展是以学生的才能和潜能的发展为主,帮助每个学生取得成功,对学生的生活负责,挖掘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培养和造就会学习、会做人、会生活,会创新的一代新人。
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1.申请者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后,于2018年9月28日起可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申请我校相关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
2.我校将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通过管理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
3.我校接受外校推免生复试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23日工作时间,凡未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复试相关程序者,将不予接收。
4.申请者持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按学校安排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导师、院系确定拟录取后,申请者参加体检。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管理系统对复试合格、导师、院系接收、体检合格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后,网上程序结束。
6.我校完成全部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后,将通过管理系统上报全部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间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拟录取资格。
7.我校将于2019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推免生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做好入学报到准备。
1.申请者在填报志愿时请仔细阅读《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
2.申请者提供不实、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何种阶段立即取消拟录取,已录取入学的作退休处理。
3.未通过推免生复试、无导师接收、体检不合格的申请者将不予接收。
4.正式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再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及后续任何复试工作。
5.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