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导向,牢固树立学生的主观幸福感,以教师为本,全面领导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以学校为本,努力创造教育环境,个性与特色和谐共存。教育学生如何做一名优秀的人才,学习如何学习,学习如何照顾,学习如何生活,学习如何生存;让学生快乐,父母安心,在心理的指导下,让学生对社会有用处。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保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重庆医科大学根据《重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2019年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具体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19年重庆医科大学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
1、学术型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生学费标准最高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生学费标准最高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生及此前已收取学费的学术型硕士生的学费标准,除院系有调整通知外,仍按现行学费标准收费。各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浙江大学官网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1、新生奖学金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重庆医科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翻译专业硕士。有关新生奖学金的说明:
(1)评定原则: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新入学非定向就业考生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获奖比例:重庆医科大学各专业录取人数的 70%左右。
(3)奖学金金额: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部分学院奖学金金额由学院另行规定,详情可查询重庆医科大学官网。)
2、二年级、三年级奖学金将根据前一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可参评奖学金。
5、MBA、MPA 和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由培养单位另行制定。
6、重庆医科大学设置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承担。
7、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奖助学金工作”栏目。
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6 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进入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3)研究生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一份;
(5)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一份;
(6)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需请各院系研究生科全部收齐后统一交到党委研工部。具体情况请查询重庆医科大学官网“资助管理”栏目。